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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老李以辦理拆遷安置房為由詐騙多人共計1600多萬元。東窗事發後,為躲避牢獄之災,他輕信樊某辦理特工身份可以脫罪之說,委托樊某為其辦理特工身份,結果,不但沒有免除刑罰,還反被詐騙80多萬元。
  本報訊(記者 劉曉玲)犯罪嫌疑人老李的公司以辦理拆遷安置房為由詐騙多人共計1600多萬元。東窗事發後,為躲避牢獄之災,老李輕信樊某辦理特工身份可以脫罪之說,委托樊某為其辦理特工身份,結果,卻反被詐騙80多萬元,還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。近日,朝陽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樊某批准逮捕。
  2011年,老李的公司以辦理拆遷安置房為由詐騙多人共計1600多萬元。同年年底,民警找到老李瞭解情況,他感覺公安機關要抓自己,便想儘量把被騙者的錢還上。於是老李就找樊某催他歸還200萬元的借款。樊某表示手頭沒錢,但可以找總參的領導給老李辦理特工身份,從而把這事了了。面臨牢獄之災的老李情急之下感覺這個方法聽起來挺靠譜兒,便委托樊某辦理此事。
  2012年1月1日上午,老李約樊某在朝陽區的一個酒店見面。樊某表示辦理此事需要60萬元,老李當即同意。隨後樊某撥打了一個電話,中午一名身著軍裝的中年男子帶著一個十幾歲的男孩來到酒店。幾人便與老李、兒子小李一同在飯店吃飯。落座後,樊某介紹該男子是軍隊情報部門的現役軍官。老李將自己實施詐騙的情況如實說明後,男子表示沒問題,但辦理特工身份需要部隊領導的簽字。
  送走男子後,四人一起回到了酒店房間。樊某再次做出保證,並提供了自己的銀行賬戶。老李讓兒子小李去辦理匯款業務。小李在匯款前給老李打了一個電話,對樊某的可靠程度表示懷疑,但一心想逃避法律製裁的老李好像找到了救命稻草,催促兒子趕快打款60萬元。事後,老李見時間緊迫,而樊某一方卻遲遲沒有動靜,便打電話多次詢問此事。樊某稱元旦假期不辦公,需要上班後再找領導簽字,絕對耽誤不了老李的事。1月10日下午老李被東城分局抓獲。同年11月,老李因詐騙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。當小李再次聯繫樊某時,樊某卻表示根本不知道案子已經判了。老李一家得知被騙,不斷聯繫樊某想要回錢款。樊某為了拖延時間,給了小李一張空頭支票,之後便不見了蹤影。隨後,小李向公安機關報案。
  經審查,樊某以非法占有錢款為目的,編造“撈人”的理由,詐騙老李80餘萬元,朝陽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樊某批捕。  (原標題:為了當“特工”被騙8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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